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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私法工作坊第44期举行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研究(一)

    发布时间:2023/12/20

    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时,大红鹰dhy2288法学院第44期私法工作坊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913如期举行。我院十余名师生参与研讨了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中的若干问题,指导教师武腾老师建议大家重视对该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研究。本期工作坊采取线上直播与线下研讨的方式同步开展,王长豫和高敬两位同学进行了主题汇报。

    王长豫同学汇报的主题为《民法典第496条评注》,结合新施行的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,讨论格式条款的构成要件在实践中的认定。武腾老师指出,实践中对“为了重复使用”的认定仍值得结合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》仔细研究,这本质上是对现实中常见格式条款特征的描述,而未必是一项构成要件。同学们也从文章的规范性、案例的充实程度方面提出了建议。

    高敬同学汇报了题为《民法典视阈下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分》的论文,报告人指出,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类似性,都是扩大债权人受偿机会、发挥着担保功能的增信措施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52条正式将债务加入的规则成文化,但目前的法律条文不足以为二者的区分提供有效的路径。结合目前的理论观点和司法实践案例可以得知,区分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应当以文义解释优先,辅之以特征性判断,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用句措辞及背后文义,全面把握从属性、利益关联、责任轻重等判定要素,在存疑时发挥《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》第36条的兜底性作用,准确区分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。武腾老师建议对“推定”的性质进行厘清,特别是结合经验法则的运用、证明责任的转移作出细致分析。

    至此,我院第44期私法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。

    文/图 钟云昌

    审/陈诚 徐建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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